请教发改委 AI交易如何撤回
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》的逻辑是比较清楚的:对被禁止的投资,投资不得实施;如果已经实施,就要限期处分股权或者资产,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,恢复到投资实施前状态,消除对国家安全的影响。处分股权或者资产;
采取其他必要措施;
恢复投资实施前状态;
消除对国家安全的影响。
所以,这不是简单的交易的双方把合同解除了,这是监管意义上的 forced unwind。
但系,如果 Meta已经把 Manus的人、技术、代码、产品能力吸收到自己的 AI团队里,所谓“恢复投资前状态”,就会变成一个非常困难,甚至在某些方面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
股权可以转让。董事可以换掉。合同可以解除。钱可以重新结算。代码副本可以删除。数据库可以隔离。访问权限可以关闭。
但是:人脑里的技术理解怎么删除?
Meta已经学到的 agent产品逻辑怎么吐出来?
已经进入内部模型训练、产品设计、工程架构里的影响怎么切干净?
已经加入 Meta团队的工程师,是不是还能继续做类似方向?
这个就不是传统并购的逻辑能解决的问题。
传统交易的 unwind是:把资产或者股权还回去。
AI交易的 unwind是:证明买方没有继续使用已经吸收进去的技术能力。
如果 Meta已经:
看过 Manus源代码;
让 Manus工程师加入内部 AI团队;
将 Manus的 agent能力用于 Meta AI产品设计;
用 Manus数据做过训练、微调或评测;
把 Manus的 workflow思路嵌入自己的产品路线;
将 Manus的核心技术文档复制到内部系统;
那么现在要它证明“已经完全清除收购Manus的影响”,非常困难。
代码可以删,文档可以删,服务器可以关,权限可以切。
但是技术启发、产品路线、工程经验,很难从一个大厂团队里完全剥离出来。
所以 AI公司被要求 unwind,不可能只是普通的股权剥离。它更像是:
forced divestiture plus technology decontamination强制剥离加技术去污染。
问题是,这个可能很难做到事实上的绝对干净。
还有一个很现实、也很有意思的问题:Meta已经支付了的钱怎么办?
如果这个交易还没交割,那简单。
监管不让做,交易不 close,大家按照合同处理,最多就是分手费、费用承担、责任归属的问题。
但现在麻烦的是,交易已经 close了。Meta钱已经付了。
股权已经拿了。人已经进了 Meta。
技术已经看过、用过、整合过。
原来的股东、创始人、基金、员工持股平台,也已经把钱分了。
现在监管说交易要撤销,那 Meta能不能回头说:
你们把收购价退给我?
这个问题表面上简单,实际上很难。Meta当然可以主张。但能不能主张成功,尤其能不能要求原股东全额退钱,就不一定了。
关键要看交易文件怎么写:
中国监管风险到底是谁承担?
有没有中国国家安全审查、外商投资安全审查、技术出口、数据出境、政府禁止令、交割后 unwind的特别安排?
卖方有没有作出合规陈述?
有没有披露中国监管风险?
有没有 indemnity cap?
有没有 fraud carve-out?
有没有 escrow或 holdback?
买方明知风险是否仍有索赔权?
这些东西,才是真正决定钱能不能追回来的东西。
钱的问题最后很可能不是一句“交易撤销,所以退钱”就能解决,也不是一句“Meta自己认了风险,所以活该”就能结束。
那是新加坡公司,出去的时候并没有阻拦,都觉得无足轻重,甚至一片嘲讽:缝合怪!
如果没有被收购,现在就是个普通新加坡公司,说不定明年倒闭,也没有中国公司主张收购!至今都不曾有中国公司正式邀约收购!
梅塔没有问题,收购的是新加坡公司, 唯一的办法,就是把航母开到美国西海岸,把湾区炸个稀巴烂。
问题是没这个实力啊!
页:
[1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