寂静回声 发表于 5 天前

国家医保局第7号令!4月1日全国执行

省内异地就医全面取消了备案手续,参保人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,在省内任何联网的定点医院可以直接结算,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与参保地完全一致。

跨省异地就医的流程被大幅简化,长期在跨省异地居住的人员可以通过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APP办理承诺制备案,一次备案长期有效。
临时外出就医,包括出差、探亲时的医疗需求,备案有效期可达6个月。
对于突发心梗、中风、意外伤害等紧急情况,新规明确了“先救治,后备案”的兜底原则,患者在72小时内补办备案即可,报销待遇不会因此被打折。
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功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开,账户余额可以授权给配偶、父母、子女使用,用于支付他们在定点机构就医购药时的个人自付部分。

点评
这以后谁还在县市医院就诊啊,全跑省会了,还拉动省会消费了。
要是住院租房不方便,还可以买房了,激活省会房地产啊。
这县市以后剩什么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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